

吉山村森林防护条例
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本村对森林防护做如下规定
一,全年杜绝一切野外用火,即使扫割成堆燃烧茅草、田野燃烧稻草一律禁止,违者每次罚款400元,不讲交情人情,对造成森林焚毁按法律追究责任。
二,严禁捕获野生保护动物,包括鸟类,蛙类,一经发现,除没收捕捉工具外每次每人罚款2一一600元。
三,严禁乱砍滥伐林木,杜绝盗伐,一经发现,每根罚款100元,盗伐按章程处罚。
严禁未经许可毁林修造房屋、更易种植作物。经核实属非法毁林,将上报农业农村局处理。
四,欢迎举报,并对举报者保密,可得罚款金额80%。
五,如今科学技术发达,昼夜监控,请大家不要抱侥幸心理!保卫蓝天,人人有责!